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心存侥幸,必然“不幸”。生活中,大多数人都心存侥幸,认为只要自己足够“谨慎”,聪明一点,就不会出现意外,就能逃避某些法律、制度约束,比如案例中的无证驾驶,自认为不会发生交通事故;又请人顶包,以为可以逃避法律惩罚等。
若要人不知,除非己莫为。现在监控密集、科技发达,任何自作聪明的违法行为就如同在众目睽睽之下。不要存侥幸心理,时刻牢记“万事劝人休瞒昧,举头三尺有神明”的做人底线。侥幸的后果只会是后悔、更后悔!
帮忙与助纣,有着本质的区别。帮忙指人在有困难时,合理合法地给予支持,有原则、有底线。绝非义气用事,为他的违法行为进行庇护!任何援助他人实施损害他人、违反法律等行为,都是助纣为虐,提供“帮助者”也将自己站到了公德的对立面,甚至陷入了违法的境地。
谢邀!
两个法盲做了一件自以为天衣无缝的蠢事。自古有天网恢,疏而不漏的说法。福鼎男子无证驾驶大货撞死一人,另一个顶包被抓,两个均获刑。这就是魔高一尺,道高一丈。
根据交法规定,有证驾驶致人死亡,负同等以上责任,可判3年以下徒刑,如果被死者家属谅解,可判缓刑。情节严重可判3一7年,肇事逃逸可判7年以上徒刑。
而本题无证驾驶致人死亡,并且找人顶包,可认为肇事逃逸。属情节特别严重。那么,无证驾驶致人死亡,又肇事逃逸。百分之百全责。保险肯定拒赔。
驾驶人应追究民事赔偿责任的同时,属交通肇事罪,而且情节特别严重。至少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。有可能15年的徒刑(这要看法院对肇事逃逸的定性)。
另外,顶包者应该是包庇罪,可判3年以下徒刑。
这就叫聪明反被聪明误。本来无证驾驶在积极赔偿后最多判3年,现在好了,一个判刑带领另一个受牵连,而赔偿一分少不了。真的是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。何苦呢?
出了交通事故就要勇于面对,你既然敢无证驾驶,为什么不敢直面呢?你以为法律是你家的呀。胆大妄为,无法无天是对你最适合的。
俗话说,不做亏心事,半夜不怕鬼敲门。无证驾驶肯定高度紧张,时刻关注交警查车,不出事才怪呢。
敬请各位遵纪守法,平安出行!
两个人都是强奸主犯,而且是情节严重,性质恶劣,估计可能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量刑标准。
自做孽不可活,典型的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,被判重刑就是咎由自取。
男女的结合是两情相悦的结果,需要双方的努力和配合,需要以诚相待,以德服人,一切出馊主意、骚点子的人可能暂时得逞,但是毕竟不能久长。
偷鸡不成蚀把米,世上没有后悔药,在牢房里面好好的面壁思过,争取早日出来做一个好人吧。
作为采访报道十多年中东问题的媒体人,木叔始终认为,中东在某种意义上,没有什么正义可言。
无论是彼此之间的土地争夺,还是勾心斗角的领导权之争,赤裸裸的利益,比全球任何地方都更突出。
因此,千万别以为沙特记者遇害,是什么正义和邪恶之争,其实背后的手很肮脏,无论土耳其、无论沙特,本质都是利益,这个记者只是一张牌,现在有用就拿起打,没用就丢掉,根本无人问津。
所以,木叔始终希望各位朋友认清中东政治的现实,不要被一事一时所迷惑。
对这个案子的基本态度应该是法律证据至上,只要有确凿证据指向哪一方,就针对哪一方。没必要在情绪上对任何一方表达好坏的态度。毕竟我们是远在天边的观察者,是没有利益相关的第三方,与其费尽心思在沙特和土耳其之间占队,还不如多考虑自己当下的生活。
只要有这样的立场,看记者案,或许能更明白,也可能会对自己对国际事务,特别是对中东事务的判断,更理性、更清晰。
记者案发展到今天,土耳其只弄出一个录音带,其他的都是虚妄的说辞。因此木叔的判断是,土耳其手里也只有这个,别的确凿证据根本没有。
不然他们也不至于在案发快2个月了,还在和人打嘴炮。
按照埃尔多安这种性格,如果真有能把沙特王储萨勒曼推翻的确凿证据,早就会迫不及待地公诸于众了,还会等到今天?还会让沙特能有充分时间想对策?
显然是土耳其根本没什么证据,就是想用舆论弄死沙特对手罢了。这点上,几个大国看得很清楚,没有一个国家公开支持土耳其认定的“嫌疑人”,顶多呼吁客观公正调查,并且威胁沙特不能作假。但这不等于认定王储直接参与。更多的国家还是在等结果。
所以,事情拖的越久,对土耳其其实越不利。只要他们没有更多证据,沙特人就不会承认王储是幕后指使,土耳其的计策杀伤力也会逐步减弱。
记者案只是埃尔多安的一张牌,如果他觉得未来不能通过这个让沙特王储下台的话,估计他也不会再打了。
如果没有更确凿的证据,只有土耳其不断炒冷饭的东西的话,可能此案在喧嚣一段时间后,逐渐归于平淡,也就按照沙特的方式办了。
除非有惊天证据指向王储,不然看点越来越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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